在實證中,有的人往往只重視實證方法,卻並不十分重視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,這是非常錯誤的。這將導致出現以下問題:
1、不利於“潛意識專注”的形成
我們的實證必須在潛意識主導下進行,而潛意識是按照我們的暗示進行運作的,同時潛意識是不辨真假的,如果我們不了解各種實證方法的基本原理,那麼潛意識就無法得到正確暗示,就無法正確運作,這是不利於實證的。
另一方面,我們實證的目的是為了形成“潛意識專注”,而形成“潛意識專注”的前提就是要讓潛意識能夠連續發揮作用。只要潛意識能夠連續穩定地發揮顯著作用,那麼潛意識必將逐步深刻化,並最終形成“潛意識專注”。
在平時生活中,潛意識總是被“選擇性思維”這種有意識思維活動打破,無法連續運作。我們在實證中所使用的各種方法,其首要任務就是要打破這種現象。使潛意識能夠穩定、連續地發揮作用。如果我們不了解這個原理,我們就會在實證中習慣性的使用有意識思維,這將必然導致潛意識仍然會像平時生活中那樣無法連續發展,無法深化為“潛意識專注”。
反過來,如果我們瞭解了這些方法的目的、原理,那麼我們就能在使用這些方法時給潛意識提供正確暗示,從而在潛意識中自然而然地警惕和排除有意識思維的干擾,這樣潛意識就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,最終深化為“潛意識專注”。

2. 不利於與柔軟心相應
在實證中,我們往往通過與柔軟心相應而證入高級狀態。然而我們平時總是生活在執著心中,柔軟心無法穩定地顯現出來。更無法穩定的發揮主導作用,這樣我們就無法與柔軟心相應。因此,實證中我們要使用一些方法把柔軟心誘導出來,使之能夠穩定的顯現出來並在實證中發揮顯著作用,從而引導我們證入高級狀態。
很顯然,實證方法是為了誘導柔軟心,但如果我們不了解這些實證方法的基本原理,那麼我們往往會像做化學實驗那樣機械地使用方法。而不知道向柔軟心靠近,和柔軟心結合,和柔軟心融合。
反過來,如果我們瞭解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,那麼我們就能在潛意識中自覺向柔軟心靠近,使柔軟心發揮作用,這樣我們就能通過與“柔軟心”相應而證入高級狀態。

3. 不能机动灵活调整实证方法
實證的本質是發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不同實證階段有不同問題,同時這些問題也是處於不斷變化中的。我們在實證中所使用的各種實證方法都是為了解決這些具體問題的,他們具有非常強的針對性。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證中要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”,要根據不同問題以及這些問題的具體變化情況,靈活機動的調整實證方法,做到方法與問題絲絲相扣,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實證、高效實證。
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熟練掌握“思維本體學基礎理論”,還要深入瞭解各種問題及其形成原因,更要熟練掌握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。只有這樣才能調動實證中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,從而及時發現問題、正確分析問題、科學解決問題,同時,也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實證效率,使實證能夠順利、快速地獲得突破。
總之,任何實證方法都是根據原理進行設計的。在實證中,我們不僅要重視這些方法的操作技術,更要重視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。如果我們僅僅只重視方法,僅僅把實證方法當做一般的“實驗方法”,一味死板硬套地使用這些方法,那麼必將導致這些方法失去其本來意義,變成一種純技術性的操作,這樣我們就無法和柔軟心結合,無法使潛意識穩定、深刻,更無法機動靈活的處理問題,最終必然導致整個實證過程非常曲折、非常艱苦。